简介:片 名 跛豪
译 名 To Be Number One
导 演 潘文杰Man Kit Poon
主 演 郑则仕Kent Cheng....Fat Kwan
叶童Cecilia Yip....Tse as Cecilia Ip
叶子楣Amy Yip....May
李子雄Waise Lee....Man
吕良伟Ray Lui....Ho
吴启华Lawrence Ng....Ming
黄光亮Kwong Leung Wong....Loud Hung
Dickens Chan
rankie Chin....Little Hak
罗烈Lieh Lo....Tin
吴孟达Man Tat Ng....Ping
刘洵Shun Lau....Fung
刘江Kong Lau....Lung
Lily Ng
江欣燕Alvina Kong....Deranged Woman
钟发Fat Chung....Cham
韩坤Victor Hon....Kong
曾江Kenneth Tsang....Chief Inspector Lui Ko-Tin
徐锦江Elvis Tsui....Chi
任达华Simon Yam
年 代 1991
国 家 中国香港
类 别 传记 犯罪 剧情
语 言 国语/粤语
IMDB评分 7.0/10 ( 124票 )
IMDB链接 http://www.imdb.com/title/tt0101490
片 长 02:16:50.091
简 介
1962年内地经济困难时期,一个随难民潮逃到香港的汕头青年伍国豪(吕良伟饰),不甘被黑帮欺凌,投靠黑帮大哥肥波(郑则士饰),几场血战,获肥波信任,且确立了豪在黑帮中的地位。但豪势力日大,肥波渐感威胁,遂设局令豪被毒枭追杀,豪虽幸免,但脚已残废。为报此仇,豪设美人计,诬波藏毒,并透过新闻界宣扬。终令波锒铛入狱。豪又藉为总华探长夺位,获其赏识而接管波所有地盘,成为黑帮四大家族之首。豪给愿为其效劳的警界中人买探长做,以致警署成其贩毒保护伞。1973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警队人人自危,总华探长劝其收手,但豪因位高狂妄自大,终致众叛亲离,更被手下出卖,被判三十年徒刑。
粤语版里的跛豪是汕头人,夹杂的是潮州话,四大家族都是潮州人,和故事的历史原型保持一致。国语版里的跛豪是厦门人,夹杂的是闽南话,四大家族都是福建人。
幕后制作
一部影片概括了一个时代,那是香港没有完善法制的时期,黑道猖獗,官员腐败,贿赂公行,警匪狼狈为奸。一向不愿回首反省历史的香港人有这样一个机会重温历史,实属难得,更不要说它还是影射现实。片中虽因商业考虑而穿插了一些娱乐性的噱头,但导演潘文杰的扎实、流畅的叙事风格及演员鲜活的人物塑造,仍使之成为同类题材影片中开风气之先的经典之作。片中,吕良伟为表现跛豪的大肚,而增肥数十磅,其敬业精神不亚于罗伯特•德尼罗。
幕 后
本片以七十年代香港着名大毒枭吴仲豪事为蓝本。吴从售出毒品价值达三亿多元,涉及毒品产量逾十六吨,是当年香港贩毒组织第一号人物,于1974年11月11日晚被捕,本片拍摄时仍在狱中。此案为香港最大刑事案之一,在香港街知巷闻。
吴锡豪(1930年 - 1991年),绰号跛豪,香港六、七十年代贩毒集团首脑,活跃香港、泰国及T.Wan等地。其故事曾被拍成电影《跛豪》。
吴锡豪于广东潮州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随难民潮涌入香港,在石硖尾以“字花档”(赌)起家,之后改做“粉档”(毒),结果风生水起,在六十年代后期至七十年代初期贩卖毒品超过三十吨,价值三亿元以上,被称为香港毒贩“四大家族”之一。并与香港之外的国际毒品卖家买卖,在泰国、T.Wan一带毒圈拥有相当的名气。其集团更与香港警队内高层贪污警察勾结,同时亦牵涉杀人等严重案件。
1973年香港廉正公署成立,开始大力度打击犯罪。
1974年11月12日,吴锡豪从T.Wan返回香港后被香港警察毒品调查科拘捕,被控以贩毒。同时被捕者包括集团内另外八人。经过接近两年的审讯,吴锡豪被重判入狱三十年。同案其它被告则被判入狱二十五年至七年。
1991年,吴锡豪因患上末期肝癌,获香港港督特赦出狱,出狱25天后,因病情恶化去世。
背 景
香港黑帮有四大派系,分别是“十四K”、“和记”、“四大”、“潮帮”,而其中潮州帮又有“新义安”、“福义安”、“义群”、“敬义”等几大分支,吴锡豪便是“义群”的领导人。吕乐就曾指说新义安、义群、十四K、胜和为当年的黑道四大家族,吴锡豪势力可见一斑。
但吴锡豪自1973年被捕,1975年被判三十年徒刑,整个字头因众多骨干被捕而元气大伤,随之衰落。据某研究香港黑社会的书籍统计,到了八九十年代“义群”人数已经降为千人左右。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六日,香港商报头版接近全版报道“跛豪等九人判囚共一百廿四年”,要点如下:
本港轰动一时的毒品案,以跛豪为首的九名男女大毒枭,昨晨在高等法院第二法庭判决,九名被告被判入狱共达一百二十四年。跛豪被判刑期最长,为三十年,其他最短刑期七年。大毒贩头子跛豪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捕。在审讯中检察官曾指出,破豪贩毒出售的毒品,价值达三亿二千万至四亿五千万元之钜,毒品逾十六吨重。
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宣判时指出,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涉及串谋罪的期间很长,在宣判时,法庭不愿判其入狱使被告有生之年都要在狱中度过,但被告等所之贩毒勾当,使其他人虽然不在监狱,但却终身痛苦。
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判案时表示,此案的案情独特,在本港很难找到以前有另一宗类似的案件。贩运毒品工作看来很简单,但所牵涉的毒品数量及盈利则非常大。
法官表示,罚款对一个贩毒大头子来说,不算是惩罚,无论罚款多巨,对他们来说,亦不会是极大的数目。康士法官列出三个不判各被告罚款的原因:很难确知每个被告人之经济状况,若判罚款,若他们能力负担不起,无形中是强迫他们缴付罚款;在去年七月一项修正案生效前,这些罪名最高罚款仅为十万元;判被告等入狱,足可以对其他人有阻吓。
以吴锡豪为首的国际贩毒集团属“潮州帮”,活跃於泰国、香港、T.Wan等地起码七年,共有卅次接运毒品入境,数量超过卅吨,包括生鸦片及吗啡砖。该集团还涉及多宗杀人灭口案。跛豪於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由T.Wan返港后被捕。